美國總統威廉·亨利·哈里遜的一句引述:“在我們的本性中,沒有比行使無限權力更腐化、更破壞性的事物了。”
這是一個有趣的說法,來自一個後來成為美國總統任期最短的人。哈里遜曾被要求承諾不在反共济会成员占多数的州任命任何共济会成员到職位上。我們應該注意到哈里遜拒絕了這樣的承諾。
儘管哈里遜的評論是在政治背景下,我認為我們聖殿騎士團,以及共濟會成員應該在我們的情境中反思這一點。我們有一個傳統,而且在某些情況下,有共濟會法,賦予我們共濟會組織在各個層面的領導幹部幾乎無限的權力。各級別的會議大師,像指揮團的指揮官一樣,擁有幾乎無限的權力。在大會級別,大會大師的權力絕對,有時,可以對其管轄區內任何共濟會組織的成員行使權力(註:在一些管轄區,大會大師對附屬和相關組織的權力更多是一種說服力,但取消承認的法令是大會大師手中一個有力的工具)。我們希望並祈禱,我們提拔為領導職位的人永遠會以謹慎和慎重的方式行事,但我們常常看到這種權力被任意或不慎重地使用。不幸的是,在我們大多數組織中,沒有真正的途徑可以通過會員來挑戰這些行動。
也許是時候重新考慮這一點了。這裡有一個供您考慮的例子:
顯然,我們從導致2022年3月特別會議的事件中學到了一課,會議上的投票成員能夠採取一些步驟,但並非沒有大量的嫉妒和混亂,關於規則、方法和程序。我們面臨的問題之一是,我們的憲法、法規和決定(以下簡稱CSD)極其複雜,雖然它們試圖解決每一種情況,但在這樣做時,我們發現矛盾和解釋範圍,使得所羅門的分嬰兒決策看起來像是在玩井字遊戲。我們談論“所羅門的智慧”作為我們共濟會領導者的指導原則,但事實上,所羅門設定了一個今天很少有男人或女人可以匹敵的標準。
我們可能明智地將我們的主席官員的角色、職責和權力視為一張白紙,在我們之間的對話中創建一份應該成為主席官員職能一部分的事項清單,更重要的是,應該對這些職能施加什麼限制,以及哪些職位的功能可以由會員進行審查、批准或否決。例如,雖然被任命的官員確實是由任命當局任意任命的,但主席官員是否應該有權單獨罷免一名當選官員,如果是的話,是否應該允許任何由主席官員決定的理由,或者是否應該有關於什麼是有效理由以及是否需要其他人的正式共識(如其他當選官員或投票成員)的指南。此外,是否應該有正式的程序來申訴這些決定和行動?
我並不是在建議我們創建一部像美國稅收法那樣長(超過4500頁!)的CSD,甚至添加到我們的200多頁文件(在相同的字體、大小和邊距下印刷時,比美利堅合眾國憲法長約10倍)。我建議的是,也許是時候讓我們以一張乾淨的紙重新審視這個問題,並從頭開始。我沒有特定的模型,即使有,我也不一定會在這個論壇上提出,因為這是一個供討論和討論的話題,而不是由一個人從山頂傳遞下來的。這種全新的觀點應該不僅解決這個問題,還應該解決我們從上到下的整個運作。一些值得思考的問題包括:
我們的目的是什麼? 什麼事情必須由大會控制? 什麼最好由大指揮部監督? 地方指揮部的最終責任是什麼? 我們在任何層面都不應該做什麼? 哈里遜總統的話對我們在對話和日常工作中都是有幫助的,即使沒有對我們的治理文件進行審查。無限、絕對的權力確實是危險的,坦率地說,這與我們作為共濟會成員所教導和相信的相反,即我們在彼此的行為中都是平等的。我很想聽聽您對此事以及其他與共濟會和圣殿骑士团治理有關的話題的看法。
我感謝您的時間,也將感謝您在2024年8月我們在特別會議上集合時,支持並投票選舉我為下一任副大會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