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候,骑士们!距离在盐湖城举行的第69届三年大会还有不到50天。今天,我想讨论一下我们如何将使命和愿景转化为治理行动。
我已经谈到了很多我们现行治理文件——大团章程、法规和决策——所面临的挑战。今天,我想花几分钟时间讨论一些我们可以在全面审查和修订中考虑的一般原则。
- 从空白页面开始。让我们从一个干净的起点开始,确定我们应该在修订的治理文件中包括的主题。哪些事项是大团的明确特权?大团指挥部可以做出哪些决策和行动?地方指挥部掌握哪些权力?是否每个级别的职位都应该有基本资格?我们如何让领导人对他们的行为负责?宪法或章程中需要多少细节,哪些应该在持续决议或某种形式的政策文件中?这些和类似的问题应该首先解决,以确定任何审查或修订项目的范围。
- 规定性还是禁令性。与第1项相关,我们应该决定我们的治理文件是规定性,说明可以做什么,还是禁令性,说明不能做什么。当我在军队服役时,大多数法规都是以规定性的角度写的。也就是说,除非另有说明,如果法规没有禁止某件事,那它就是被允许的。例如,制服规定就是规定“如果这里没有列出,那就是不允许的。”这种方法通常会导致较短、更易于访问的治理文件,并减少大团指挥官或大团长的决策请求。这需要在文件中编写明确、可理解的指导方针或边界,以便确定哪些在范围内,哪些在范围外。但是,这样做也为大团和组成/附属指挥部提供了灵活性。
- 大团和指挥部的示范宪法和章程。我们是否应该为大团和指挥部提供一个示范来用于他们自己的治理文件?标准格式会使它们更容易遵循和维护吗?我们能否利用这些示范来消除较高级别文件中的重复信息,并使本地版本仅解决大团或指挥部的独特情况?
- 大团长决策。与其让决策持续几十年,是否应该在每次三年(或特别)大会批准时,将决策作为批准过程的一部分,纳入适用的宪法和法规中?这会使跟踪和理解决策的影响变得更容易吗?它会改变投票成员在考虑批准或拒绝大团长决策时的态度吗,知道接受将使其成为治理文件的一部分?是否可以接受特定情况下的决策,但拒绝将其作为治理文件的永久补充?
这些只是对话的起点。我很想听听大家的想法,了解你们对我们的治理以及如何记录它以促进我们未来的成长和进步的看法。